食品標示主要目的為提供充分產品資訊,並供消費者作為選購參考依據。民眾除可藉檢視所選購的食品標示得到基本產品訊息外,亦可透過標示了解廠商對其製售產品品質管控及負責態度。

近年來,消費大眾愈來愈重視食品成分資訊的揭露,為保障消費者權利,維護衛生安全,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105年抽查市售包裝食品標示,不符規定比例近二成。

第一銀行常見違規原因包括1.營養標示格式錯誤(營養素標示順序錯誤、糖未退格標示)。2.「鈉」未整數標示。3.未標示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或資訊不完整。4.有效日期未標示或以易脫落之貼標方式標示。5.淨重、容量或數量未標示或單位錯誤宜蘭汽車貸款 。6.內容物名稱(成分)未依規定展開。7.未標示過敏原警語或花蓮縣瑞穗鄉青年創業貸款條件 其他警語標示。8.字體小於2毫米等。

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,於產品包裝上以不得小於二毫米長度及寬度的中文字體及通用符號,標示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。一旦發生問題,可依標示資訊迅速找出源頭,也利於追溯查明原因,讓消費者可以食的新竹縣橫山鄉青年創業貸款者 安心。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一○六年一月一日起有多項新規範上路,請逕至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」網站()/業務專區/食品、餐飲、營養相關法令規章項下查詢,亦可利用食品藥物管理署設置之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800-600-058、02-8771-3751及食品標示諮詢服務信箱foodla-bel105@gmail.com或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諮詢,使得業者標示更完整及正確,以供民眾安心選用。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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